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满足相关建设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需要,我部组织修订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指标》(ZYA3-12-2024),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指标》(GCG101-2008)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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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