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348-2019,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3.2.8、3.3.4、4.3.5、4.7.3、4.10.1、7.2.4、7.4.6、7.5.2、7.6.3、8.1.6、9.4.5、11.2.3、11.2.4、11.8.8、12.4.10、12.4.14、12.5.8、13.4.6、13.7.6、14.4.3、14.9.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