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对“技术法规”的定义是:
“技术法规——强制执行的,规定产品特性或相应加工和生产方法的,包括可适用的行政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技术法规也可以包括或专门规定用于产品、加工或生产方法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技术法规和标准相比,既有相同的部分,也有不同的部分。相同的部分是:它们规定的内容都有产品特性、相应的加工或生产方法、相应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不同的部分是:
1)技术法规是强制执行的,而标准是自愿性、非强制执行的;
2)技术法规中包含有行政管理性规定,而标准中没有;
3)技术法规由具有立法权的机关批准发布,标准则由公认的机构批准发布,包括可以由民间机构批准发布;
4)技术法规可以只作出原则的规定,具体技术内容可以采取引用相关标准的方式,而标准往往是规定具体的技术内容。
我国的强制性标准属于技术法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