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批准发布《能源电力 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总则》(T/HDNY01—2022)、《能源电力 科技成果交易规范》(T/HDNY02—2022)、《能源电力 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评价》(T/HDNY03—2022)、《能源电力 科技成果评价规范》(T/HDNY04—2022)等四项团体标准。该四项团体标准由华北电力大学牵头,联合人社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共同起草完成。该四项团体标准自2022年12月27日起实施。
现予公告。
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