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党政机关事业合作单位、各有关高校院所与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单位、会员单位,广大专家与会员:
遵照《四川省智慧城乡大数据应用研究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各级各有关合作单位会员单位在执行已有的各有关标准过程中,围绕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创团标开展标准化研制工作。发现新模式新机制新成果,制定新标准。各有关申报单位与各有关参编单位,边实践边总结,严格按照流程申报、立项、研制、评审、公示。现经审定,批准发布《县域数字城乡建设与运营指南1.0》(T/ADEDS 01-2022)《县域数字城乡超融合基础服务支撑平台建设指南1.0》(T/ADSFDS 02-2022)《县域数字城乡智慧医养建设指南1.0》(T/ADEDS 03-2022)《县数字城乡政务服务机器人服务指南1.0》(T/ADEDS 04-2022)四项团体标准,发布日期为2022年12月21日,实施日期为:2023年元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予以发布。
四川省智慧城乡大数据应用研究会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