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上海、江苏、浙江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会员单位,长江三角洲区域相关单位:
安徽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浙江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联合批准发布《整理收纳服务规范》长三角家政一体化发展联盟团体标准,现予以公告,自2022年11月16日实施。
附件:批准发布的长三角家政一体化发展联盟团体标准目录
详见长三角家政一体化发展联盟文件《安徽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浙江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关于批准发布《整理收纳家政服务规范》长三角家政一体化发展联盟团体标准的公告(联字〔2022〕4号)
安徽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
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浙江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