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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发布《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的通知

2022-10-14 11:01:57 来源: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

  各有关单位: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是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及加快构建国家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满足市场、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按照《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经联秘字〔2019〕24号)规定,现面向全行业、各专委会、会员单位及合作单位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立足商贸流通领域的发展需求,包括不限于产品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等,可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体系的生产、设计、质量验收、管理、服务等作出规范。

  二、申请立项条件

  (一)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二)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三)申报单位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已经做好制定标准的前期工作;

  (四)项目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应用的条件;

  (五)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具备一定标准化知识,熟悉标准制定修订要求,并能对标准项目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负全责;

  (六)协会会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非会员单位及个人也可向协会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我会会员单位的立项申请将被优先考虑。

  三、申请流程

  (一)申报单位将《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附件1)以电子版(word格式)和纸质版(一式两份)的形式报送至我会;

  (二)我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等审核工作;

  (三)评审通过后批准立项,同时下发立项通知,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发布立项公告。如项目评审未通过,则通知该项目不予立项。

  四、编制发布

  (一)批准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标准编制流程组织编制团体标准(附件2),具体要求按《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执行,并编写编制说明(附件3)。

  (二)标准发布,按照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标准报批稿审核通过后,编制单位提交标准发布稿、编制说明、专家意见等相关文件,由经联会统一编号,在协会官网(http://www.ejcccse.com)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发布。

  (三)择优推荐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五、征集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我会随时接收各单位提交的立项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晶

  电话:010-63976768-807,13651240476(微信同号)

  邮箱:jinglianhui_lj@163.com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100801

  协会官网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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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2.团体标准模板

  3.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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