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修订版)》《中国节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节能协会批准《“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纯电动汽车》等12项团体标准修改单。标准文本修改内容如下:
一、标准文本名称修改为:
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XXXX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grading and forerunner - XXXX
二、标准文本正文范围修改为:
本文件规定了XXXX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XXXX质量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使用,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三、标准文本正文4.2.1条修改为:
XXXX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