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金融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发布《学生金融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与服务规范》(T/NBFS 1-2022)、《硬币自循环体系运行管理规范》(T/NBFS 2-2022)、《首贷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T/NBFS 3-2022)、《智能文字识别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系统设计指南》(T/NBFS 4-2022)、《抵押贷款业务规范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T/NBFS 5-2022)、《个人信用贷款业务规范道德银行》(T/NBFS 6-2022)、《抵押贷款业务规范农民住房》(T/NBFS 7-2022)、《农村互助保险服务规范》(T/NBFS 8-2022)、《老年客户银行服务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T/NBFS 9.1-2022)、《老年客户银行服务规范 第2部分:网点服务》(T/NBFS 9.2-2022)、《老年客户银行服务规范 第3部分:产品要求》(T/NBFS 9.3-2022)、《老年客户银行服务规范 第4部分:上门服务》(T/NBFS 9.4-2022)、《老年客户银行服务规范 第5部分:智能服务》(T/NBFS 9.5-2022)等十三项团体标准,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告。
宁波市金融学会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