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东方市农产品公用标识、东方农产品公用标识标准制作图、东方农产品公用标识放大、缩小比例关系、东方农产品公用标识标准色、东方农产品公用标识标准色应用、东方
农产品公用标识文字基本标准结构、东方农产品公用标识在不同包装上的使用以及东方农产品公用标识在其他地方的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产自东方市的农产品进行标识和管理,也适用于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各类在东方市开展农产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企业及其他相关应用对象进行形象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DB46/T3-2016 白沙农业公共标识使用规范
GB/T 4122.1-2008 包装术语:基础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东方味美
是海南省东方市农产品公用标识官方认定的名称,味美有味道鲜美之意,东方市不仅具有全省最大的感恩平原,也有黎族“三月三”起源地俄贤岭,此外东方市临北部湾,具有丰富的海洋渔业资源,可谓是“有山有海有平原”,农产品品种丰富,此地出产的农特产品味道鲜美,令人回味无穷。
3.2东方味美标识
在“东方味美”品牌LOGO的创意设计中,突出了东方市的城市基因和品牌基因“东”字,以其作为“东方味美”品牌LOGO的创意原点,进而形成具有鲜明特征的品牌烙印。在形式上,“东”字结合了吉祥飞鸟、玉米、火龙果、芒果、浪花等元素来表现东方市城市魅力和品牌活力。在“东”顶部字中融合了吉祥飞鸟翅膀的元素,来呼应习近平总书记“给农业插上科技翅膀”的嘱托。中部和尾部加入甜玉米、火龙果及芒果图形体现出东方农优名品公用品牌特质。尾部融入河流及浪花元素,寓意东方渔业和农业生生不息。在颜色上,汇集了生态的“绿”、产品的“红”、丰收的“黄”、科技的“蓝”,从而形成市场上对东方“感恩福地 味美东方”的品牌印象,让人印象深刻,过目难忘,从而有利于品牌的市场传播。
3.3火火
火火是东方市农业公用品牌IP推广形象,东方IP形象创意设计围绕东方火龙果特色农产品为原型特征展开整体形象设计。
主视觉外观以“东方龙”为基本原型,可爱软萌的特点设定,用年轻、活泼的方向进行展示,生动有趣贴近生活,便于后期应用衍生。
颜色选取火龙果原型配色,紫色象征着优雅、高贵、热情;绿色象征着自然、生态、活力,在中国文化中还有生命的含义,寓意着东方产业红红火火,繁荣发展的美好愿景。
4 公用标识
4.1 东方农产品公用标识由东方味美标识和东方农业IP卡通形象构成。
4.2 东方味美标识是以灵动的“东”字造型为基本型,巧妙融合东方农特产品、山水绿等元素,以及“东方味美”和“海南北纬18°感恩福地”汉字构成,见图1。
图1东方味美标识
4.3 东方农产品公用品牌推广形象“火火”,见图2,运用在设计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等比例调整形象的大小。
图2 东方农产品公用品牌推广形象“火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