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标准质量建设促进会
各会长、副会长、理事、会员单位及团体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根据国标委联〔2019〕1 号,关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及促进会章程等规定要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中医诊疗技术指南》团体标准经专家评审、审定,现予以发布(发布平台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其标准号、标准名称如下:
团体标准编号: T/JX 043—2022
标准名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中医诊疗技术指南》
以上团体标准自2022 年02 月20 日起实施。
嘉兴市标准质量建设促进会
2022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