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由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术语与定义》《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第2部分:通用要求》《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3部分:商业运营管理流程、监管存证要求及保险流程》《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4部分:货物配送低速无人车》《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5部分:环卫保洁低速无人车》《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6部分:安防巡逻低速无人车》《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7部分:农业园林用低速无人车》《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8部分:室内低速无人车》《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9部分:关键技术、部件、车路协同及检测认证方法》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
标准编号及名称如下:
T/SZIT 002.1-2021 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术语与定义
T/SZIT 002.2-2021 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通用要求
T/SZIT 002.3-2021 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3部分:商业运营管理流程、监管存证要求及保险流程
T/SZIT 002.4-2021 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4部分:货物配送低速无人车
T/SZIT 002.5-2021 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5部分:环卫保洁低速无人车
T/SZIT 002.6-2021 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6部分:安防巡逻低速无人车
T/SZIT 002.7-2021 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7部分:农业园林用低速无人车
T/SZIT 002.8-2021 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8部分:室内低速无人车
T/SZIT 002.9-2021 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9部分:关键技术、部件、车路协同及检测认证方法
上述标准于2021年10月28日发布,2022年1月1日实施。
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