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按照《中江县农业公共品牌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由中江县农业公共品牌联合会提案,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中江丹参生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经提案、立项、起草,多轮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查、评审等标准制定程序,已完成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现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中江丹参生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标准号T/ZJPLH 01—2021)。本标准于2021年9月24日正式发布,自2021年10月24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中江丹参生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T/ZJPLH 01—2021)
中江县农业公共品牌联合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