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车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TIAA)作为国家团体标准示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百项团标应用示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团体标准培优单位,由我联盟立项、编制和发布的标准属于社会团体标准范畴。由我联盟标准化委员会和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联合提出,电子科技大学牵头制定的《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共享安全要求》TIAA-CSAE联合团体标准已按规定程序完成制定,现于2021年7月15日首次批准发布,标准号:T/TIAA 101-2021。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除我联盟另行申明外,由车联(TIAA)发布的各类团体标准文本(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正式发布版)中的全部内容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均属车联(TIAA)和参与单位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如需转载、修改、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传播,必须告知我联盟并经过同意,标明出处和来源后使用,否则我联盟将对侵权单位和个人给予权益追诉。
特此公告。
车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TIAA)
2021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