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工业企业是环境行为的具体组织实施者,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工业企业应当承担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理应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践行者、担当者和急先锋。在当前环保监管的高压态势下,工业企业不断暴露出一系列环保问题,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以及企业经营活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为全面梳理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合规风险、规范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特制定《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合规管理指南》进行发布,自即日起开始实施。
联系人:郝鹏
电话:0351-6357622;13453422505
邮箱:sxhbcyxh@163.com
山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