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和《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等要求,经提案、立项申报、立项评审等环节,由北京三强核力辐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提出的《辐射法制备农林保水剂技术规范》等5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经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批准,准予立项。项目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规范化水平。各单位应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开展标准编制工作。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GB/T 1.1-2020的要求,努力提高标准编写的规范化水平。
二、确保标准质量。在编制过程中要强化标准的质量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做好审核把关,确保标准质量。
三、广泛征求意见。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后,应在协会网站上广泛征集意见,征集意见时间不少于30天。同时,应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与该标准实施密切相关各方以及权威专家直接书面征求意见。
四、做好进度安排。起草工作组应做好项目进度安排,抓紧落实标准编制工作,并按项目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
计划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协会秘书部标准化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吴丽丽
电话:010-68520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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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89
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