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 号)和《山东省设备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鲁设协字〔2019〕03 号)规定,经山东省设备管理协会标准委员会审查会议评审通过,现发布《精益管理成熟度(星级)评价规范第1部分:总则》(标准编号T/SDAPE 00010.1-2021 ),《精益管理成熟度(星级)评价规范 第2部分:现场管理》(标准编号T/SDAPE 00010.2-2021),《精益管理成熟度(星级)评价规范 第3部分:人-机管理》(标准编号T/SDAPE 00010.3-2021)《精益管理成熟度(星级)评价规范 第4部分:班组管理》(标准编号T/SDAPE 00010.4-2021)《精益管理成熟度(星级)评价规范 第5部分:创新竞赛》(标准编号T/SDAPE 00010.5-2021)团体标准自 2020年4月2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告。
山东省设备管理协会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