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相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赤峰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赤峰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先期组织有关方面完成了所有标准的制定工作,现批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 赤峰小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 赤峰荞麦》《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 赤峰绿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 赤峰葵花》 四项团体标准予以发布,详见附件,以上团体标准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可向赤峰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提出使用标准及标志的申请,通过龙头企业协会及国家相关备案注册后可获得使用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专用标志。
特此公告
赤峰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