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会员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滦南县海产品加工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试行)》的相关规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类 滦南海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类 滦南卤虾油》团体标准,经过调研、立项、起草、广泛征求意见,专家组进行了评审论证。现批准发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类 滦南海米》(标准编号为T/LNHCP01-2020)、《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类 滦南卤虾油》(标准编号为T/LNHCP02-2020)为本协会团体标准,上述两项团体标准于2020年12月15日发布,自2020年12月15日实施。
特此公告。
滦南县海产品加工协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