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绿色食品平湖芦笋生产技术规程》等3项团体标准业经学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为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团体标准,自2024年1月29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绿色食品平湖芦笋生产技术规程》等3项团体标准目录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 |
1 |
绿色食品平湖芦笋生产技术规程 |
T/ZNZ 238-2023 |
2 |
“金平湖”大米 |
T/ZNZ 239-2023 |
3 |
甘薯粉丝加工技术规程 |
T/ZNZ 240-2023 |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