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委员会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嘉实基金主导的《粤港澳大湾区资产管理行业ESG投资管理自律指导意见》团体标准已完成立项、编制起草、征求意见、评审、修改、审查、批准及备案等标准制定流程,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科研部、ESG和可持续金融专委会审批通过,批准《粤港澳大湾区资产管理行业ESG投资管理自律指导意见》团体标准(T/CSR 0002—2023)正式发布,现予以公告,即日起实施。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