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5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 铁建设〔2003〕99号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册)(附条文说明)》(TB 10401.1-2003)、《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下册)(附条文说明)》(TB 10401.2-2003)、《铁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附条文说明)》(TB 10018-2003)、《铁路工程地质遥感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TB 10041-2003)及《铁路工程水质分析规程》(TB 10104-2003)经审查,现予印发,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
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铁路轨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1-1987)、《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2-1987)、《铁路桥涵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3-1987)、《铁路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4-1987)、《铁路通信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5-1987)、《铁路信号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6-1987)、《铁路电力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7-1987)、《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8-1987)、《铁路给水排水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9-1987)、《铁路房屋建筑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10-1987)、《铁路临时工程附属辅助生产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11-1987)、《铁路行车线上技术安全规则》(TBJ 412-1987)、《动力触探技术规定》(TBJ 18-1987)、《静力触探技术规则》(TBJ 37-1993)、《铁路工程地基土旁压试验规程》(TB 10046-1996)、《铁路工程地基土十字板剪切试验规程》(TB 10051-1997)、《铁路工程地质遥感技术规程》(TB 10041-1995)、《铁路工程水质分析方法》(TBJ 104-1987)同时废止。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报建设管理司。
本标准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中国铁道出版和铁路工程技术标准所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OO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