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
二、《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6-2023)
以上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3年4月20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1295-2023 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 2023-04-20 2024-01-01
2 HJ 1296-2023 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 2023-04-20 202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