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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发布核安全导则HAD501/09-2022《核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的通知 国核安发〔2022〕237号

2023-08-05 14:12:21 来源:网络转载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核燃料后处理厂的核材料衡算工作,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监督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HAD501/09-2022),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11月18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AD501/09-2022 核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   2022-11-18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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