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民用建筑空气质量分区及控制设计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12号)的要求,由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民用建筑空气质量分区及控制设计标准》,经协会建筑环境与节能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1191-2022,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T/CECS 1191-2022 民用建筑空气质量分区及控制设计标准 2022-11-08 2023-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