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广州市家庭服务联合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的相关要求,《生活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规范》(T/GZFSA 001—2023)、《生活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 养老护理员》(T/GZFSA 002—2023)、《生活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 家务服务员》(T/GZFSA 003—2023)、《生活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 母婴护理员》(T/GZFSA 004—2023)、《生活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 保育师》(T/GZFSA 005—2023)、《生活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健康管理师》(T/GZFSA 006—2023)、《生活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 育婴员》(T/GZFSA 007—2023)、《生活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 西式面点师》(T/GZFSA 008—2023)按照规定程序编制,现批准发布为本会团体标准。
上述团体标准于2023年8月1日发布,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告。
附件:8项团体标准
广州市家庭服务联合会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