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自2021年2月4日起,《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3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17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废止日期
1 HDB/FZ100-2012 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2020-12-17
2 HDB/FZ128-2016 纯棉色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2020-12-17
3 HDB/FZ146-2018 纯棉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