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规范和指导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工作,为筛评优先控制化学物质提供支持,现批准《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HJ 1229-2021)
该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21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1229-2021 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 2021-12-21 202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