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京质监发〔2018〕87号)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地方标准复审,根据复审情况,以下4项地方标准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废止,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19年标字第8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30日
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废止日期
1 DB11/ 044-2014 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DB11/ 044-1999 2019-04-30
2 DB11/ 045-2014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DB11/ 045-2000 2019-04-30
3 DB11/ 121-2018 柴油车加载减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DB11/ 121-2010 2019-04-30
4 DB11/ 122-2018 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DB11/ 122-2010 2019-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