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4〕361号),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和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的《高层钢结构住宅设计规范》已通过审查、公示,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 1133-2017,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高层钢结构住宅设计规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