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质监)局: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等三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9月7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801.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
DB37/ 2801.7-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
DB37/ 664-2019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等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传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7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DB37/ 2801.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 2019-03-07 2019-09-07
2 DB37/ 2801.7-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 2019-03-07 2019-09-07
3 DB37/ 664-2019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664-2013 2019-03-07 2019-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