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主编的《蒸压灰砂砖砌体技术规程》DB37/ 5090-2017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为J11188-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 ,第3.1.2、7.4.1、13.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蒸压灰砂砖砌体技术规程》DBJ 14-053-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