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改善,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
该标准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30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2.2-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08 2018-07-30 2018-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