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的公告
为增进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的对外交流,现公布《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 052-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电子邮箱:kejiaochu@rioh.cn),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