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推进上海品牌建设工作需要,现发布DB31/T 1048-2017《上海品质评价通用要求》修改单(见附件),修改单自2018年6月6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DB31/T 1048-2017《上海品质评价通用要求》修改单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6月6日
附件:
DB31/T 1048-2017《上海品质评价通用要求》修改单
一、将DB31/T 1048-2017《上海品质评价通用要求》名称修改为《上海品牌评价通用要求》;
二、将标准文本中所有“上海品质”字样修改为“上海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