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金融行业标准《公司金融顾问》(JR/T 0139-2016)由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该标准确立了公司金融顾问业务的术语与定义、公司金融顾问的等级与角色定位、服务流程、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要求等。其中水平能力涉及与公司金融顾问等级相对应的能力水平认证考试等人才评价体系,确立了包括助理公司金融顾问、公司金融顾问和资深公司金融顾问等三个等级的人才评价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公司金融顾问,不考虑其所处职业、行业的状态。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公司金融顾问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运作,是从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及专业人才等金融供给侧进行改革,支持经济脱虚向实、智力扶持实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措施。标准一是规范了公司金融顾问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利于在公司金融行业形成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对本行业相关业务开展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二是明确了职业道德要求,针对公司金融顾问业务风险点,将公司金融顾问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标准进行了具体化,对公司金融顾问的执业风险管理具有积极意义;三是明确了能力和知识水平要求,做到职业能力与公司金融顾问等级相匹配,其培训认证体系填补了国内金融公司业务专业水平能力认证、人才评价领域的空白;四是在我国当前金融综合化经营趋势下,通过行业自律辅助功能监管的有益探索,具有前瞻性和历史意义。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等单位负责起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开发银行等单位参与起草。标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论证,并通过了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