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范核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HJ 808-2016)。
该标准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核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1988)停止实施。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6年6月24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HJ 808-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 NEPA-RG1,1988 2016-06-24 2016-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