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1部分:位置标志》等6项推荐性地方标准,现予以通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6项天津市地方标准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DB12/T 722.1-201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1部分:位置标志 2017-03-23 2017-05-01
2
DB12/T 722.2-201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2部分:导向标志 2017-03-23 2017-05-01
3
DB12/T 722.3-201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3部分:平面示意图和信息板 2017-03-23 2017-05-01
4
DB12/T 722.4-201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4部分:街区导向图 2017-03-23 2017-05-01
5 DB12/T 722.5-201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5部分:便携印刷品 2017-03-23 2017-05-01
6 DB12/T 723-201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评价方法 2017-03-23 2017-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