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金融行业标准《金融电子认证规范》(JR/T 0118-2015)由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本标准规定了金融电子认证机构及自建电子认证系统的机构所应遵循的要求,并对金融机构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使用电子认证服务提出了相应要求。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规范在金融领域提供的电子认证服务,提高行业应用水平。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组成的工作组起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单位参与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论证,并通过了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