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现批准《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HJ 623-2011);
二、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624-2011);
三、抗虫转基因植物生态环境安全检测导则(试行)(HJ 625-2011);
四、生物遗传资源等级划分标准(HJ 626-2011);
五、生物遗传资源经济价值评价技术导则(HJ 627-2011);
六、生物遗传资源采集技术规范(试行)(HJ 628-2011)。
以上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