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批准《药用植物及制剂外经贸绿色行业标准》等6项推荐性外经贸行业标准,现予公布。
以上标准自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五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6项外经贸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
1.WM/T 2-2004药用植物及制剂外经贸绿色行业标准(代替原WM2-2001《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
2.WM/T 3-2004贯叶连翘提取物
3.WM/T 4-2004当归提取物
4.WM/T 5-2004枳实提取物
5.WM/T 6-2004红车轴草提取物
6.WM/T 7-2004缬草提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