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地方标准规范化管理,根据《国标委关于做好地方标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地方[2018]9号)的要求,按照《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对现行地方标准和计划项目开展了自查清理工作。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废止地方标准10项,终止计划项目50项,废止的标准编号、名称、废止日期见附件1,终止的计划项目编号、名称见附件2。
联系人:张永来 联系电话:27182133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天津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废止日期
1 DB12/T 437-2010 赤灵芝菌种 2019-06-01
2 DB12/T 438-2010 灵芝干品 2019-06-01
3 DB12/T 622-2016 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2019-06-01
4 DB12/T 722.1-201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1部分:位置标志 2019-06-01
5 DB12/T 722.2-201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2部分:导向标志 2019-06-01
6 DB12/T 722.3-201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3部分:平面示意图和信息板 2019-06-01
7 DB12/T 722.4-201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4部分:街区导向图 2019-06-01
8 DB12/T 722.5-201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评价方法 第5部分:便携印刷品 2019-06-01
9 DB12/T 723-201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评价方法 2019-06-01
10 DB12/T 803-2018 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规范 2019-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