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确定2014年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4〕276号),由杭州市规划局和杭州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修订的《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已通过审查、公示和备案,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 1050-2016,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 1050-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杭州市规划局和杭州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