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包头市食品药品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冷却(鲜)羊肉质量分级与评定》的通知
包食药协字〔2017〕8号
各有关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文件精神,为全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标准化助力食品企业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推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提高内蒙古食品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品牌价值,我协会批准《冷却(鲜)羊肉质量分级与评定》(T/BTFDIA 001—2017)为包头市食品药品产业协会团体标准,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
包头市食品药品产业协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