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CCS
67.180.20 X69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80-2025
代替 QB/T 4480-2013
L- 乳酸钠
L-sodium lactate
2025-04-10发布 2025-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 4480-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QB/T 4480-2013《L(+) 乳酸钠》,与QB/T 4480-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L- 乳酸钠”的术语和定义(见3. 1);
b) 增加了产品分类(见第5章);
c) 更改了“感官要求”中“色泽”的要求(见表1,2013年版的表1);
d) 更改了“总乳酸钠含量”的要求(见表2,2013年版的表2);
e) 删除了“色度/Hazen ( 见2013年版的表2)”“甲醇和甲酯”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表2);
f) 更改了“还原糖”的要求(见表2,2013年版的4.3);
g) 更改了“柠檬酸盐、草酸盐、磷酸盐或酒石酸盐”的要求(见表2,2013年版的4.4);
h) 增加了“氰化物”要求(见表2,2023年版的表2);
i) 增加了优级品“污染物限量”的要求(见6.3,2013年版的4.5);
j) 更改了“抽样”的要求(见8.2,2013年版的7.2),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见8.3,2013年版的6.3),更改了“判定规则”(见8.5,2013年版的6.5);
k) 更改了“标志”(见9.1,2013年版的7.1)和“包装”(见9.2,2013年版的7.2)。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64)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格拉特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齐鲁工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晋、李艳坤、冯志合、石从亮、李文友、李丕武、田康明、马钦元、卢涛、 万明华、汪俊卿、王德培、高秀珍。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为QB/T 4480-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L- 乳酸钠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L- 乳酸钠的感官、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给出了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化学名称、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和结构式的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L- 乳酸钠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 1886.17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GB 5009.7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255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钠(溶液)
GB 283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钾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L- 乳酸钠 L- sodium lactate
以发酵法生产的乳酸和氢氧化钠或和碳酸钠反应后制成的产品。
4 化学名称、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和结构式
4.1 化学名称
2-羟基丙酸钠
4.2 分子式
C₃H₅NaO₃
工
4.3 相对分子质量
112.06(按2018年国际原子量)
4.4 结构式
5 产品分类
按照产品质量等级分为优级品和一级品。
6 要求
6.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6.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理化指标
6.3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污染物指标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7 试验方法
本文件所用试剂和水除另有注明外,均使用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水。标准溶液、制剂的制备应符合GB/T 601、GB/T 602、GB/T 603的要求。
7.1 感官
取适量样品至于清洁、干燥的烧杯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杂质、组织状态,并嗅其味。
7.2 鉴别
按照GB 25537描述的方法试验。
7.3 总乳酸钠含量
7.3.1 直接滴定法
按照GB 25537描述的方法试验。
7.3.2 电位滴定法(仲裁法) 7.3.2.1 分析步骤
精密称取样品500 mg, 于锥形瓶中,加入乙酸酐:冰醋酸按1:5配比的混合液60 mL, 混合后静置 20min。用0.1mol/L高氯酸的冰醋酸溶液进行电位滴定。将空白试验对滴定结果进行校正,每1mL的0.1 mol/L 高氯酸相当于11.21mg的C₃H₅NaO₃。
注:在通风橱中处理高氯酸。
7.3.2.2 结果计算
乳酸钠含量(以C₃H₅NaO₃计)的质量分数X₁按公式(1)计算。
式中:
…………………………
(1)
X₁——样品中乳酸钠的含量(质量分数);
c——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 mol/L);
QB/T4480-2025
V₁——试样滴定消耗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 mL);
Vo——空白滴定消耗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 mL);
112.1—乳酸钠的摩尔质量,单位为克每摩尔(g/mo)[M(C₃H₅NaO₃)112.1]; 1000——体积换算系数
m ——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7.3.2.3 允许差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直接滴定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0.5%, 电位滴定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应超过0.2%。
7.4 L- 乳酸钠占总乳酸钠的含量按照GB 25537描述的方法试验。
7.5 pH
按照GB 25537描述的方法试验。
7.6 氯化物
按照GB 25537描述的方法试验。
7.7 硫酸盐
按照GB 25537描述的方法试验。
7.8 铁盐
按照GB 1886.173描述的方法试验。
7.9 还原糖
按照GB 25537描述的方法试验。
7.10 柠檬酸盐、草酸盐、磷酸盐和酒石酸盐按照GB 25537描述的方法试验。
7.11 氰化物
按照GB 28305规定的方法测定。
7.12 重金属
按照GB 5009.74描述的方法试验。
7.13 铅
按照GB 5009.12描述的方法试验。
7.14 砷
按照GB 5009.76描述的方法试验。
7.15 汞
按照GB 5009.17描述的总汞方法试验。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以同一原料,同一生产工同一生产周期的产品为一批。
8.2 抽样
从成品储罐中取200 nL~500mL 样品,分成两份。将两份样品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具磨砂塞的玻璃瓶或聚乙烯塑料瓶中,并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份作检验用,另一份留存备查。
8.3 出厂检验
8.3.1 产品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产品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每批出厂的产品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方可出厂。
8.3.2 出厂检验顷目为:感官、总酸钠合量、L 乳酸钠占总乳酸钠的合量、pH、氯化物、硫酸盐、 铁盐。
8.4 型式检验
8.4.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8.4.2 产品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如原料、配方或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b) 更改关键工艺和设备时;
c) 新试制的产品或正常生产的产品停产3个月后,重新恢生产时 ;
d)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需要抽检时。
8.5 判定规则
8.5.1 样品经检验,所有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8.5.2 技术要求中有2项或2项以下不合格,则应重新自该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8.5.3 技术要求中有2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应复验。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
运输包装应符合GB/T191的规定。销售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总乳酸钠含量、生产厂名、厂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
9.2 包装
包装物及材质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要求,卫生、密闭。
9.3 运输
应符合防潮、防日晒、防雨淋的要求。不应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9.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干净、通风的仓库内。不应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严防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