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CCS
67.080.10 X74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1380-2025
代替 QB/T 1380-2014
热带、亚热带水果罐头
Canned tropical and subtropical fruits
2025-04-10发布 2026-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QB/T 1380-2014《热带、亚热带水果罐头》,与QB/T 1380-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4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核屑”“杂色果”的定义(见3.4、3.5,2014年版的3.4、3.5),增加了“瑕疵”“加工不良果”的术语和定义(见3.6、3.7);
c) 更改了产品分类和代号(见第4章,2014年版的第4章);
d) 更改了龙眼、杨梅、荔枝、椰果(椰纤果)和红毛丹原料要求(见5.1.1,2014版的5.1.1);
e) 增加了食糖、淀粉糖、浓缩果蔬汁(浆)和果蔬汁(浆)、果蔬发酵汁、含乳(奶)饮料原料要求和其他原辅材料要求(见5.1.2、5.1.3、5.1.4、5.1.5、5.1.6和5.1.8),删除了白砂糖、果葡糖浆、果汁、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原辅材料要求(见2014年版的5.1.2、5.1.3、5.1.5 和5.1.6);
f) 更改了感官要求(见5.2,2014年版的5.2);
g) 更改了理化指标(见5.3,2014年版的5.3);
h) 将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和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要求更改为食品安全要求(见5.5, 2014年版的5.4、5.5和5.6);
i) 将污染物限量试验方法和微生物指标试验方法更改为食品安全试验方法(见6.4,2014年版的
6.3和6.4);
j) 更改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见第8章,2014年版的第8章)。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罐头分技术委员会( SAC/TC64/SC2)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理工大学、浙江台州一罐食品有限公司、漳州市陈字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家家红食品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罐头工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蒋道林、黎云龙、江永利、黄洪舸、陈俊兴、聂正明、东思源、晁曦、易俊洁、 齐海涛、刘有千、谢雯、仇凯。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76年首次发布为QB 272-1976,1991年首次修订为QB/T 1380-1991;
2014年第二次修订为QB/T 1380-2014,并入了QB/T 3610-1999《糖水杨梅罐头》(QB/T 3610 -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X 74005-1990) 和QB/T 3611-1999《糖水荔枝罐头》
(QB/T 3611-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 271-1976) 的内容;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工
热带、亚热带水果罐头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热带、亚热带水果罐头的原辅材料、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净含量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同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及代号。
本文件适用于龙眼罐头、杨梅罐头、椰果罐头(椰纤果罐头)、荔枝罐头和红毛丹罐头等的生产、 检验和销售。
本文件不适用于菠萝罐头和柑橘罐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7 白砂糖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 20882 ( 所有部分) 淀粉糖质量要求
GB/T 21732 含乳饮料
GB/T 31121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GB/T 35883 冰糖
QB/T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T 4093 液体糖
QB/T 4631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QB/T 5356 果蔬发酵汁
QB/T 5757 椰果(椰纤果)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洞口 circular opening
加工去核时所切开的圆形开口。
3.2
裂口 split
长度为果高的1/3~2/3的果肉裂缝。
3.3
扁软果 flat and soft fruit
果肉无弹性,洞口(3.1)会附皇扁平状的果。
3.4
核屑 core material
附着在果肉洞口 (3.1) 的火褐色核纤维。
3.5
杂色果 variegated frui
同一罐中,呈绿色或其他非对应杨梅品种本色的果实 3.6
瑕疵 blemish
有别于整体颜色、由物理、病理、虫害或其他因素造成的表面或果肉变色和斑点
示例:碰伤、疤点、暗斑等。
3.7
加工不良果 poorly handled fruit
原料在加工过程中因处理不到位而残留面积大于0.5cm2的果皮、果蒂、面积大于0.5cm²的果疤、果虫、长度大于2mm 的残核、果尖、裂口(3.2)、缺口、果皮不平整等的果
4 产品分类及代号
4.1 产品分类
4.1.1 根据原料不同分类
根据原料不同分为:
——龙眼罐头; ——杨梅罐头;
荔枝罐头:仓括整荔枝罐头、开瓣荔枝罐头; 椰果罐头(椰纤果罐头);
红毛丹罐头。
4.1.2 根据汤汁不同分类
根据汤汁不同分为:
甜味剂型:汤汁为甜味剂的水溶液;
——清水型:汤汁为清水。
4.2 产品代号
宜参照表1进行标示。若表中未提及的产品代号,则参照GB/T 41900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表1 产品代号
5.1 原辅材料
5.1.1 龙眼、杨梅、荔枝、椰果(椰纤果)和红毛丹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龙眼、杨梅、荔枝、椰果(椰纤果)和红毛丹原料要求
5.1.2 食糖
应符合GB/7317、GB/T 35883、QB/T 4093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5.1.3 淀粉糖
应符合GB/T 20882相应部分的规定。
5.1.4 浓缩果蔬汁(浆)和果蔬汁(浆) 应符合GB/T 31121的规定
5.1.5 果蔬发酵汁
应符合QB/T 5356的规定。
5.1.6 含乳(奶)饮料
应符合GB/T 21732的规定。
5.1.7 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1.8 其他原辅材料
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感官要求
表3(续)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理化指标
%
5.4 净含量
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每批产品平均净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
5.5 食品安全
应符合GB 7098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按GB/T 10786描述的方法测定。
6.2 理化指标
6.2.1 固形物含量
按GB/T 10786描述的方法测定。
6.2.2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按GB/T 10786描述的方法测定。
6.3 净含量
按GB/T 10786描述的方法测定。
6.4 食品安全
按GB 7098描述的方法测定。
7 检验规则
应符合QB/T 1006的规定。感官要求、净含量、固形物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微生物限量为出厂检验项目。
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产品的标签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应标明产品类型。可按汤汁分类标示产品类型为“糖水型” “果蔬汁型”(其中果蔬汁应在配料表中标明具体名称)“混合型”(混合型罐头的配料应在配料表中标明)“清水型”,宜在标签中标注产品特征性的指标或成分含量。
8.2 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QB/T 4631的有关规定。
参考文献
[1] GB/T 41900 罐头食品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