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标准 > 农牧渔类 > NY/T 4993-2025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地图符号技术要求

NY/T 4993-2025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地图符号技术要求

收藏
  • 大小:1.98 MB
  • 语言:中文版
  • 格式:PDF文档
  • 类别:农牧渔类
  • 更新日期:2026-05-16
关键词:符号   地图   农业   地理信息   农村
资源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4993—2025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地图符号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cartographic symbolization of agricultural

and rur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2025-12-09 发布

2026-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 :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提出 .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佳格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董春岩、程书娟、李云霞、任艳婷、李晓鹏、李春朋、许阳、刘振、饶晓燕、丛小蔓、张振琦、辛宇、郭宇佳、丰宇、李强、张艳忠、魏雨、张美慧、白俊松 .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地图符号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农村地理信息系统中地图符号化的数学基础、数据内容、地图符号要求和其他要求 .

本文件适用于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可视化表达和地图配图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16900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总则

GB/T 16903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GB 21139—2007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

GB/T 24354 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

GB/T 41444 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基本要求

NY/T 3989—2021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数据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地图符号 map symbol

地图上各种图形、记号和文字的总称 .

注 :地图符号由形状、尺寸、定位点、文字、色彩等因素构成 .

[来源 :GB/T 16820—2009 ,4 .35 ,有修改] 3 .2

地图注记 annotation

地图上文字和数字的通称 .

注 :地图注记由字体、字号、字隔、位置、排列方向及色彩等因素构成 .

[来源 :GB/T 16820—2009 ,4 .34 ,有修改]

3 .3

农业农村专题地理信息要素

与农业基础信息、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市场与流通、农业科技与教育、农业法规与标准、农业政

务、农村综合和农业信息化等相关且具有地理空间属性的信息 .

注 :农业农村专题地理信息要素可以类型或实例的形式出现 . 当仅表达一种含义时 ,应使用要素类型或要素实例 .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

CGCS2000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hina Geodetic Coordinate System 2000)

RGB:一种颜色表示方式 , 由红、绿、3 三种颜色混合而成(Red Green Blue)

5 数学基础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地图数据应符合如下数学基础要求 :

a) 采用国家规定的统一的空间参照系 ;

b) 大地坐标系采用 CGCS2000 ;

c) 高程基准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

d) 地图投影与分带按照 GB 21139—2007 中 4 .4 的规定执行 ;

e) 时间参照系按照 GB/T 41444—2022 中 5 .2 .2 的规定执行 .

6 数据内容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数据应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农业农村专题地理信息数据及相应的元数据 ,具体要求如下 .

a)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包括但不限于水系、道路、境界与政区、地貌、居民地、地名等 .

b) 农业专题地理信息数据应包含农业自然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农业分区、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与品牌、涉农机构、农业基础设施等内容 . 农村专题地理信息数据应包括农村基本情况、生产、生活等农村综合信息 .

7 地图符号要求

7 .1 地图符号分级

7 .1 .1 地图符号分级要求

按照 GB 21139—2007 的规定 ,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比例尺划分为 1 ∶ 500、1 ∶ 1 000、1 ∶ 2 000、1 ∶ 5 000、1 ∶ 10 000、1 ∶ 25 000、1 ∶ 50 000、1 ∶ 100 000、1 ∶ 250 000、1 ∶ 500 000、1 ∶ 1 000 000 . 应依地图数据源比例尺不同 ,地图符号按照显示比例尺进行分级 .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数据源比例尺范围和对应地图分级显示比例尺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

7 .1 .2 地图符号要素分级设置要求

地图符号要素内容宜考虑各层级地图的负载量、要素表达丰富度 ,依据地图服务主题选取各层级要素 ,地图符号分级要素选取见附录 B. 地图符号要素分级设置一般应遵循以下要求 :

a) 在保证对应比例尺与地图的负载量相协调的前提下 ,尽可能完整保留各要素信息 ;

b) 下一层级的地图符号要素内容不少于上一层级 , 即随着比例尺不断增大 ,地图符号要素内容表达更丰富 ;

c) 地图符号要素选取时保证跨级数据调用的平滑过渡 , 即相邻两级的地图负载量变化相对平缓 .

7 .2 地图符号选择

宜依据所需地图配图的地图比例尺、应用场景、载体等因素 ,可选用附录 C 给出的农业农村地理信息要素资源符号样式 .

7 .3 地图符号定位

符号定位应考虑符号的定位位置 ,符号定位设置一般应遵循以下要求 .

a) 点状符号定位点应位于该符号的中心 .

b) 线状符号的定位线应在符号的中心线处 .

c) 面状符号通过边线定位 ,确定其范围 , 内部图案及色彩仅表示范围内的信息类别 . 内置图案不表示信息的具体位置 ,仅示意区域内的信息类别或类别组合 .

7 .4 地图符号尺寸

符号尺寸设置宜考虑符号的类别、表达要素的类别和等级特征、符号色彩等因素 ,符号尺寸设置应遵循以下要求 .

a) 同类要素的点状符号、线状符号的符号尺寸和符号色彩相同时 ,按其重要性程度的高低依次由大到小、由粗到细分级设定 ;符号色彩不同时 ,可采用同大小、同粗细的表现方式 ,保持符号视觉上适度的大小级差、等级级差对比 .

b) 地图表示最小符号 8 × 8 个像素 ,边线最细 2 个像素为宜 .

7 .5 地图符号表示

24354 中未规定的 ,可根据不同地区特征及用图需要扩充地图符号。 地图符号表示应遵循以下要求。

a) 避免同色同要素的压盖 ; 当各种界线重合时 , 以国界线、省级行政区界线、地级行政区界线、县级行政区界线、乡级行政区界线、村界线、土地权属界线、地类界线为高低顺序 , 只表示高一级的界线。

b) 地物密度过大时 ,可根据地物重要性进行适当取舍或将符号略为缩小。

c) 矢量叠加影像地图时 ,可设置符号显示透明度。

7 .6 地图符号扩充

地图符号扩充应遵循以下原则 :

a) 地图符号的扩充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规定的图形符号 ;

b) 农业农村专题地理信息要素增加完善、发生变化时依据符号规格和显示风格 , 应按照 GB/T

16903、GB/T 16900 的要求进行符号的设计扩充 ;

c) 扩充的符号宜与附录 C 的符号规格和显示风格要求保持一致。

8 其他要求

8 .1 配色要求

按照 GB/T 24354 规定的符号色彩进行配色。 应在同一幅地图中清晰地表达点、线、面、地图注记等

a) 点状图层的色彩需考虑到背景的颜色 ,在深色背景下宜采用亮度较高的深色系 ,在浅色背景下宜采用浅色系 ;

b) 线状图层应与面状图层的色彩有较大的反差 ,线状图层宜采用饱和度大于面要素的色彩 ,使它们之间有清晰的对比 ;

c) 面状图层整体的色彩饱和度不宜太高 ,一般小面积、少量分布的对象可使用饱和度较高的色彩 ,而大面积范围的对象宜使用饱和度偏低的色彩 ;

d) 注记图层的色彩需考虑到背景的颜色 ,在深色背景下注记设色宜采用浅色系 ,在浅色背景下注记设色宜设置深色系。

8 .2 注记要求

8 .2 .1 注记定位

注记定位一般遵循以下要求 :

a) 点状要素注记定位 , 以注记的点状符号为定位点 ,有左右、上下、斜向方向可选排布位置 ,并应明确标注对象 ;

b) 线状要素的注记定位 , 以注记的线状符号为定位线 ,注记在线状符号的一侧或中心线排布 ;

c) 面状要素的注记定位 ,应在面状符号范围内排布 , 面积较小难以放置其范围时按标注点定位 ,狭长形区域难以放置其范围内时按标注线或标注点定位 ;

d) 注记不应压盖其标注的点状和线状符号 ,各种类别地图注记间均不应互相压盖。

8 .2 .2 字体选择

注记字体宜使用字形美观、字体丰富的字库。 同一类别或等级的符号使用同一字库的相同字体。 不

同文种字体衔接应协调美观。

8 .2 .3 字间距

按照 GB/T24354规定的名称注记字间距进行表达。 当注记过长时 ,可根据需要对注记换行。 当同一地

物 (河流或道路)较长时 ,可根据需要标注多组注记 ,但每组注记间的间隔宜大于该组注记本身的长度。

8 .2 .4 注记排布

按照 GB/T 24354 规定的名称注记排布要求进行表达。

附录 A

(规范性)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要素分级显示比例尺和数据源比例尺

地图各级别显示比例尺和对应数据源比例尺选择见表 A.1。

表 A.1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要素分级显示比例尺和数据源比例尺范围

附录 B

(资料性)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要素分级显示要素内容

地图符号分级要素选取见表 B.1。

表 B.1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要素分级显示要素内容

表 B.1 (续)

表 B.1 (续)

表 B.1 (续)

表 B.1 (续)

附录 C

(资料性)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要素资源符号样式

农业基础地理信息中的水系、道路、境界与政区、地形地貌、驻地、居民地、地名等配图样式参考 GB/T

20257 .1、GB/T 20257 .2、GB/T 20257 .3、GB/T 20257 .4、GB/T 24354 的规定。 农业农村专题地理信息

表 C.1 农业农村专题地理信息要素符号样式

表 C.1 (续)

表 C.1 (续)

表 C.1 (续)

表 C.1 (续)

表 C.1 (续)

表 C.1 (续)

参考文献

下载地址
NY/T 4993-2025 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地图符号技术要求 标准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