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4838—2025
全价宠物食品处方粮通用要求
Complete pet food—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veterinary pet food
2025-12-09 发布
2026-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 :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6)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全国畜牧总站、皇誉宠物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市兽药饲料检测中心、新疆畜牧科学院畜牧业质量标准研究所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 粟胜兰、夏兆飞、黄佩丽、武振龙、姚婷、赵恩泽、李婧、杨鹰、韩晓岚、许艳丽、王逸雯、娄威 .
全价宠物食品处方粮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全价宠物食品处方粮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储存和保质期等 ,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宠物犬、猫全价宠物食品处方粮的生产和检测 ,也可供宠物食品生产企业设计处方粮产品时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09 .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质的测定凯氏定氮法
GB/T 6433 饲料中粗脂肪的测定
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3882 饲料中碘的测定硫氰酸铁亚硝酸催化动力学法
GB/T 13885 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含量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18868 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测定近红外光谱法
GB/T 21514 饲料中脂肪酸含量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全价宠物食品处方粮 completepetfood veterinarypetfood全价处方粮 completeveterinarypetfood
为满足宠物特定生理、病理状态下营养需要生产的宠物配合饲料。
注 :需要在执业兽医指导下使用。
4 技术要求
4 .1 原料
使用的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应符合« 饲料原料目录»«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4 .2 水分
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水分
4 .3 外观与性状
4 .3 .1 干 (性)全价处方粮 :呈颗粒状或粉末状 ,无异味、无霉变、无结块和无虫类滋生。
4 .3 .2 半湿(性)全价处方粮 :色泽一致、无异味、无霉变。
4 .3 .3 湿 (性)全价品处方粮 :色泽一致、无异味、无霉变。
4 .4 理化指标
主要营养特征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 主要营养特征指标
表 2 (续)
4 .5 卫生指标
应符合« 宠物饲料卫生规定»。
5 取样
5 .1 独立包装 ≤1 000 g 的全价处方粮 ,应从同一批次产品随机取一个独立包装产品作为一个样品。
5 .2 独立包装 >1 000 g 的干(性)全价处方粮 ,用无菌取样器从同一包装的不同部位(至少 3 处)分别取适量样品 ,放入同一无菌容器内作为一个样品 ,取样量应满足检验项目的要求。
5 .3 独立包装 >1 000 g 的半湿(性)和湿(性)全价处方粮 ,在取样前摇动或用无菌棒搅拌 ,使其达到均质后再取适量样品 ,放入同一无菌容器内作为一个样品 ,取样量应满足检验项目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 .1 外观与性状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色容器中 ,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与形态 , 嗅其气味。
6 .2 粗蛋白质
6 .3 粗脂肪
按 GB/T 6433 或 GB/T 18868 的规定执行 ,其中 ,GB/T 6433 是仲裁方法。
6 .4 粗纤维
按 GB/T 6434 或 GB/T 18868 的规定执行 ,其中 ,GB/T 6434 是仲裁方法。
6 .5 水分
按 GB/T 6435 或 GB/T 18868 的规定执行 ,其中 ,GB/T 6435 是仲裁方法。
6 .6 钙
按 GB/T 6436 的规定执行。
6 .7 总磷
按 GB/T 6437 的规定执行。
6 .8 碘
按 GB/T 13882 的规定执行。
6 .9 镁、钾、钠、铜
按 GB/T 13885 的规定执行。
6 .10 代谢能
按« 宠物饲料标签规定»执行。
6 .1 1 总糖
按 GB 5009 .8 的规定执行。
6 .12 亚油酸
按 GB/T 21514 的规定执行。
6 .13 二十碳五烯酸(EPA)
按 GB/T 21514 的规定执行。
6 .14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
按 GB/T 21514 的规定执行。
6 .15 ωG3 脂肪酸
按 GB/T 21514 的规定执行 ,ω_3 脂肪酸的含量为亚麻酸、EPA 和 DHA 之和。
6 .16 粗蛋白质表观消化率
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6 .17 粗脂肪的表观消化率
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6 .18 卫生指标
按« 宠物饲料卫生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 .1 组批
以相同原料、相同生产工艺、连续生产或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每批产品不应超过150 t。
7 .2 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为水分、外观与性状、粗蛋白质、粗脂肪和营养特征指标。
7 .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 4 .2、4 .3、4 .4、4 .5 规定的所有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 ,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型式检
a) 产品定型投产时 ;
b) 生产工艺、配方、主要原料来源或主要生产设备有较大改变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
c) 停产 6 个月以上 ,重新恢复生产时 ;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
e) 饲料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 .
7 .4 判定规则
7 .4 .1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判定为该批次产品合格 .
7 .4 .2 检验结果中有任何指标不符合本文件的规定时 ,可自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复检 . 复检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 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 .
7 .4 .3 项目指标的极限数值判定按 GB/T 8170 中修约值比较法的规定执行 .
7 .4 .4 全价处方粮中水分、各项营养成分和卫生指标的检验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按 GB/T 18823 的规定执行 .
8 标签、包装、运输、储存和保质期
8 .1 标签
全价处方粮产品的成分分析保证值、建议饲喂时间和其他标示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没有特殊规定的营养物质和其他标签标示内容应符合« 宠物饲料标签规定» .
8 .2 包装
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清洁卫生 , 防污染、防潮、防漏 .
8 .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 ,运输中应防止包袋破损、日晒、雨淋 ,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 .
8 .4 储存
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 , 防止日晒、雨淋 ,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储 .
8 .5 保质期
未开启包装袋的产品 ,在规定的运输、储存条件下 ,应与标签中标示的保质期一致 .
附录 A
(规范性)
全价处方粮其他标示内容
全价处方粮其他标示内容见表 A.1。
表 A.1 全价处方粮其他标示内容
表 A.1 (续)
表 A.1 (续)
参考文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饲料原料目录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宠物饲料管理办法
[5 ] GB/T 31216 全价宠物食品犬粮
[6 ] GB/T 31217 全价宠物食品猫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