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1507—2025代替 NY/T 1507—2016
绿色食品山野菜
Green food—Edible wild herbs
2025-12-09 发布
2026-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 :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NY/T 1507—2016« 绿色食品山野菜» ,与 NY/T 1507—2016 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a) 增加了感官要求的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见 4 .3 表 1) ;
b) 增加了啶虫脒、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阿维菌素 3 项农药残留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见4 .4 表 2 ,2016 年版的 3 .4 表 2) ;
c) 更改了三唑酮、辛硫磷、多菌灵、吡虫啉、腐霉利、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6 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见 4 .4 表 2 ,2016 年版的 3 .4 表 2) ;
d) 更改了氧乐果、甲拌磷、克百威、敌敌畏、毒死蜱、三唑酮、辛硫磷、多菌灵、吡虫啉、腐霉利的检测方法(见 4 .4 表 2 ,2016 年版的 3 .4 表 2) ;
e) 增加了净含量的要求(见 4 .5) ;
f) 更改了检验规则要求(见第 5 章 ,2016 年版的第 4 章)
g) 更改了标签执行方法(见第 6 章 ,2016 年版的第 5 章) ;
h) 更改了污染物镉的限量要求(见附录 B,2016 年版的附录 B) ;
i) 增加了常见山野菜对应的食用部位、类别、测定部位(见附录 A) ;
j) 更改了常见山野菜品种范围以及对应的拉丁文学名、俗名(见附录 A,2016 年版的附录 A)。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协会、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湖南景业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绥江县耀富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绥江县百草园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水富岳峰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广东农科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 杨慧、曾坤宏、耿安静、王旭、谢玲亚、张志华、王富华、张宪、宋晓、万凯、朱娜、王红梅、何树文、崔华玲、殷秋妙、马蕾、杨通禄、姜开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2007 年首次发布为 NY/T 1507—2007 ,2016 年第一次修订。
— 2016 年第一次修订时 ,修改了适用范围 ,删除了山野菜制品 ;修改了感官要求 ,删除了干制山野菜、保鲜山野菜和腌制山野菜 ;删除了固形物、总酸、氯化钠和水分等理化指标 ;删除了卫生指标铬、锡、铜、氟、亚硝酸盐、二氧化硫、苯甲酸、山梨酸等卫生指标 ,增加了氧乐果、克百威、敌敌畏、百菌清、毒死蜱、氯氰菊酯、吡虫啉、多菌灵、三唑酮、腐霉利、甲拌磷、辛硫磷等农药残留指标 ;删除了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致病菌、微生物等微生物学指标 ;增加了附录 A 和附录 B。
—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绿色食品山野菜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山野菜的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山野菜(常见山野菜品种及其信息见附录 A)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 5009 .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 .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 .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 .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23200 .1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 208 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 23200 .1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 331 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
色谱质谱联用法
GB/T 32950 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NY/T 1055 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储藏运输准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 70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山野菜 ediblewild herbs
在林草地、山坡地、湿地等处野生或人工栽培的可食山菜、野菜的总称 .
[来源 :LY/T 1673—2006 ,3 .1 ,有修改]
4 要求
4 .1 产地环境
应符合 NY/T 391 的要求 .
4 .2 生产过程
生产过程中农药和肥料的使用应分别符合 NY/T 393 和 NY/T 394 的要求 .
4 .3 感官
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感官要求
4 .4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 , 同时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 农药残留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4 .5 净含量
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 70 号的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
4 .6 其他要求
除上述要求外 ,还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5 检验规则
绿色食品申报检验应按照本文件 4 .3 ~ 4 .5 以及附录 B 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其他要求应符合
6 标签
按照 GB/T 32950 的规定执行。
7 包装、运输和储存
7 .1 包装
按照 NY/T 658 的规定执行 .
7 .2 运输和储存
按照 NY/T 1056 的规定执行 .
附录 B
(规范性)
绿色食品山野菜申报检验项目
表 B.1 规定了除 4 .3 ~4 .5 所列项目外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绿色食品山野菜生产实际情况 ,绿色食品山野菜申报检验还应检验的项目。
表 B.1 污染物残留项目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附录 A
(资料性)
常见山野菜学名、俗名对照表
山野菜拉丁文学名、俗名、食用部位、类别、测定部位对照表见表 A.1。
表 A.1 常见山野菜拉丁文学名、俗名、食用部位、类别、测定部位对照表
表 A.1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