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902—2025代替 NY/T 902—2015
绿色食品瓜籽
Green food—Sunflower seed and melon seed
2025-12-09 发布
2026-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 :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NY/T 902—2015« 绿色食品瓜籽» ,与 NY/T 902—2015 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a) 更改了感官要求(见 4 .3 ,2015 年版的 4 .3) ;
b) 更改了理化指标(见 4 .4 ,2015 年版的 4 .4) ;
c) 更改了阿维菌素、吡虫啉、敌敌畏、多菌灵、氯氰菊酯、咯菌腈、甲霜灵、氰戊菊酯、三唑酮农药残留限量(见 4 .5 ,2015 年版的 4 .5) ;
d) 增加了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啶虫脒农药残留指标(见 4 .5) ;
e) 增加了微生物限量和致病菌项目 (见 4 .6、附录 A表 A.2) ;
f) 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 5 章 ,2015 年版的第 5 章) ;
g) 更改了附录 A(见附录 A,2015 年版的附录 A)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四川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阿拉善左旗巴音木仁苏木农院种植专业合作社、六安市叶集区国辉吊瓜种植专业合作社。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杨晓凤、张宪、闫志农、钟攀、熊子灵、侯雪、雷绍荣、胡莉、向冰、袁海兰、陈龙飞、尤帅、王凤怡、刘茜、刘炜、陈敏、何芸芸、尤军、陈国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2004 年首次发布为 NY/T 902—2004 ,2015 年第一次修订。
—2015 年第一次修订时 ,代替了 NY/T 902—2004« 绿色食品瓜子»和 NY/T 429—2000« 绿色食品黑打瓜籽»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要求与理化指标 ,修改了不完善粒、酸价、过氧化值的限量指标 ,删除了羰基价、片宽、纯仁率 ,增加了纯仁率、籽仁感官、含油率指标 ;卫生指标删除了汞、砷、涕灭威、克百威、氯菊酯、对硫磷、乐果、六六六、滴滴涕、杀螟硫磷、倍硫磷、马拉硫磷、致病菌、菌落总数、大肠杆菌项目 ,增加了氯氰菊酯、甲霜灵、多菌灵、咯菌腈、三唑酮、阿维菌素、吡虫啉限量指标 ;增加了附录 A 和附录 B。
—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绿色食品瓜籽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瓜籽的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藏。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葵花籽(包括普通葵花籽和油葵籽)、南瓜籽、西瓜籽、瓜蒌籽的生瓜籽及籽仁 ,不适用于熟制工艺加工的瓜籽及籽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NY/T 1055 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储藏运输准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 70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瓜籽 sunflowerseed and melon seed
向日葵、瓜类植物的种子 ,包括葵花籽(包括普通葵花籽和油葵籽)、南瓜籽、西瓜籽、瓜蒌籽(栝楼籽、吊瓜籽) .
3 .2
不完善粒 unsound kernel
有缺陷的籽粒或仁粒 ,包括虫蚀粒、病斑粒、破碎粒、出芽粒、未成熟粒、畸形粒、霉变粒 .
3 .2 .1
虫蚀粒 injured kernel
被虫蛀蚀并伤及籽仁的籽粒 .
3 .2 .2
病斑粒 spotted kernel
带有病斑并伤及籽仁的籽粒 .
3 .2 .3
破碎粒 broken kernel
破损达到其体积 1/5 及以上的籽粒 .
3 .2 .4
生芽粒 sprouted kernel
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籽粒 .
3 .2 .5
未成熟粒 immaturekernel
发育不成熟 , 晒干后籽仁皱缩 ,体积小于正常体积的 1/2 ,或质量小于正常成熟籽粒 1/2 的籽粒 .
3 .2 .6
畸形粒 deformed kernel
板面不平呈扭曲状及其他与正常籽粒存在明显差异的籽粒 .
3 .3
霉变粒 moldykernel
外壳或籽仁出现霉斑而变色变质的籽粒 .
3 .4
杂质 foreign material
通过规定筛层及无使用价值的物质 ,主要包括 :
— 筛下物 :通过孔径 3 .5 mm 筛 ,产品以外的物质 ;
— 无机杂质 :泥土、砂石、砖瓦块、金属物、玻璃及其他无机物质 ;
— 有机杂质 :无使用价值的籽粒、异种粒以及其他有机物质 .
3 .5
纯仁率 purekernelrate
带壳瓜籽净试样脱壳后得到的有使用价值的籽仁质量(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 占净试样的质量分数 .
3 .6
千粒重 massof1000 kernels
含自然水分的 1 000 粒试样籽粒的质量 .
4 要求
4 .1 产地环境
应符合 NY/T 391 的要求。
4 .2 生产过程
生产过程中农药和肥料的使用应分别符合 NY/T 393 和 NY/T 394 的要求 , 加工过程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
4 .3 感官
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感官要求
4 .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 理化指标
4 .5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 , 同时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 3 农药残留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4 .6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4 的要求。
表 4 微生物限量
4 .7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 70 号的要求 ,检验方法应符合 JJF 1070 的要求。
5 检验规则
申报绿色食品检验应按照本文件中 4 .3 ~ 4 .7 以及附录 A 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出厂)前 ,都应进行交收(出厂)检验 ,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水分、酸价、过氧化值、净含量、包装和标签 ,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 其他应符合 NY/T 1055 的要求。 本文件规定的农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如有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部文公告的检测方法 ,且其检出限和定量限能满足限量值要求时 ,在检测时可采用。
6 标签
应符合 GB 7718 的要求。
7 包装、运输和储藏
7 .1 包装
应符合 GB/T 191 和 NY/T 658 的要求。
7 .2 运输和储藏
应符合 NY/T 1056 的要求。
附录 A
(规范性)
绿色食品瓜籽产品申报检验项目
表 A.1 和表 A.2 规定了除 4 .3 ~4 .7 所列项目外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绿色食品瓜籽生产实际情况 ,绿色食品瓜籽申报检验时还应检验的项目。
表 A.1 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项目
表 A.2 致病菌项目